Thursday, April 27, 2006

中国人漫谈:重私情轻公理

中国人漫谈:重私情轻公理

私情,就是私人关系的感情,公理是公共规则和法律。为了私情,通融一下,搞个特殊化,违反一下公理,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,是非常熟悉的社会现象。很多人痛恨这种现象,但是一旦自己手里有点小权力,又禁不住地为了私情,也违反起公理,搞起特殊化来。小至城管,片警,工商稽查,大至市长,省长,都有搞违反公理的特殊化的现象。被抓住了被处理了,就算倒霉,没有被抓住,就算混过去了。

中国人常常不以遵纪守法为荣,而是以遵纪守法为耻。认为只有没有本事的人,没有关系的人,傻B似的人才遵纪守法。反过来,大家都以自己有几个铁关系,能搞违法特殊化为荣。就连认识几个交通警察的领导,在行车违章被交警扣住的时候,只要叫出他们领导的名字来,就不会被处罚了。很少有人为这种违反公理的事情感到耻辱,反而都为拥有一份私情关系而感到骄傲。

重私情似乎是人的本性,古今中外都一样。但是像中国人这么重私情,这么明目张胆,以至成为违反公理的正当理由,世界上也算是少见的。一百年多年前,美国传教士明恩溥,也发现了中国人这个性格特性。他还举了二十四孝图中,三国时代陆绩怀桔遗亲的例子。这个故事是:六岁的陆绩,随父亲去拜访袁术时,偷了两个桔子在袖口里面,在告辞鞠躬的时候,桔子从袖子里滑落,陆绩连忙解释说,我妈喜欢吃桔子,所以我才偷偷装了两个。陆绩偷桔子的违法行为不但不被怪罪,反而得到了表扬。这个故事被中国人当作孝敬父母的美德之谈。古代中国人就是这样被培养起来的:如果是为了私情,公理是可以被违反的。

这个思想传统让中国人把私情放在第一位,把公理放在第二位,甚至放在一钱不值的地方。朱熹的理学主张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他的那个天理是三纲五常,不是公理。三纲五常的核心不是公共规则和法律,而是君臣之情,父子之情,夫妇之情。因此从朱熹时代之后,私情胜过公理越发名正言顺,只要你有私情的理由,就可以随意蹂躏践踏公理。

这个思想传统的后果是:一个人一旦走上了有点权力的领导岗位,他的身边立刻出现一群替他违法的人,什么亲属、同学、老乡、情人等等,违法之后都指望他法外开恩,最后把他也拉下水,不把他害死,决不罢休。 一个中国官僚在生人面前或许是个铁面无私的人,但是他在亲属面前,如果还是这么不通融,不给情面,就会被大家看成是一个不近人情的人,一个官迷心窍的人,一个虚伪的人。大部分中国官僚过不了这一关,往往最后载在情字上面。很多违法犯错误的官僚都是好丈夫,好老乡,好情人,然而偏偏就不是一个守法好公民。

西方人在过去同样也重私情轻公理。在古代西方,把持各级政府的贵族阶级是个特权集团,他们官官相护,走后门,搞特殊。平民对此极度不满,社会酝酿着动乱。于是王室利用平民,推动平民民主政治,抑制中间层次的贵族阶级。最后不仅贵族阶级被抑制住了,连王室本身也失去了对政治的独裁控制权力,成为一个享受荣华富贵的政治摆设。如果哪个王室对这个地位感觉不满,图谋专制复辟,那就会遭到了彻底的毁灭。这就是欧洲近代历史的两条发展道路。总之,君主立宪也好,共和宪政也好,平民有了更多制衡公理管理阶层的权力。如果谁违反公理,照顾私情,被揭发出来,那只能卷铺盖滚蛋。

公理不因私情而遭到破坏,才能保持公理的公平。公理公平,才能让人民心里没有怨气,才让社会和协,才能让人民有做长远生意而不是投机生意的计划。对于这一点,已经成为现代政治哲学的共识。然而如何让人民心里无怨,让公理保持公正,除了制度上要建立起人民制衡的机制,还要破除重私情轻公理的陈旧传统观念,为中国跨入政治现代化做好民族精神上的准备。[2005-10-10初稿][2006-4-27修改]

2 comments:

Unknown said...

路爷,这是北湖。请给我来个伊妹儿 beihuzi@gmail.com

走向大自然 Nature said...

向三歌道个晚年。

文章的编辑分类很好。

格丘山